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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部门回应“海淀杜宝良事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09:01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

  与对“杜宝良事件”迟迟不表态截然不同,昨天下午5时30分,北京市交管局就当天上午媒体披露的“海淀杜宝良”事件,以最快速度做出回应:外地来京司机田华的违法行为性质恶劣,属明知故犯。依法处罚交通违法人就是保护守法者的利益。

  昨天《京华时报》报道,从2004年8月到今年5月,外地来京司机田华因超速、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固定式交通违法监测器记录了87次。其中,在莲花桥上超速77次,三环主路超速9次,远大路口闯红灯1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其处以1.82万元罚款。交管部门认为,田华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交管部门表示,下一步将完善非现场处罚手段,并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查询方式。但对记者提出的“既然田华的违法行为具有极大危害,交管部门为何没有及时追查,而是让其发展到87次”以及“怎样完善非现场处罚”等问题,交管部门没有正面回答。《北京青年报》供稿记者高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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