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昌通信一体化方案7月1日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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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09:27 新疆日报 | ||||||||
本报乌鲁木齐6月29日讯记者旷健从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获悉: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通信一体化方案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自治区通信管理局提出推行该方案的要求与措施。 乌昌通信一体化方案有两个重点,即:一是在不改变拨叫方式和电话号码的前提下,将乌鲁木齐市和昌吉回族自治州所属用户之间的长途通话费由每6秒钟0.07元调整为相当于
以上调整自2005年7月1日零时起开始实施。 五家渠市和在乌鲁木齐市与昌吉州两个本地网范围内的兵团各团场的通信资费按乌昌通信一体化方案一并调整。 鉴于智能网相关业务(例如200号、300号、800号业务等)及公用电话业务的资费调整需要做大量的准备工作,待新疆电信、新疆移动、新疆联通、新疆网通、新疆铁通准备就绪并履行有关审批备案程序后,按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规定的时间尽快统一实施。 上述方案是响应自治区党委关于乌昌经济一体化的重大战略部署,使社会各界得到实惠和便利的方案,体现了新疆各大电信运营企业对乌昌经济一体化的实际贡献。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要求,新疆各大电信运营企业要周密组织,保证该方案顺利实施。希望各大电信运营企业要以大局为重,以乌昌经济一体化为契机,进一步提高电信服务水平,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严格自律,共同维护有序有效的市场环境,自觉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为自治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让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满意。同时,新疆各大电信运营企业要积极跟踪该方案的实施情况,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妥善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