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敛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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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11:43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 (记者 胡占山) 日前,长春市纪委下发了《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操办敛财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必须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禁借子女升学摆酒宴、收受礼金,借机敛财。
各级党组织要做好本单位、本部门有升学子女的党员干部的工作,制定专人对其进行廉洁教育谈话,做好预防教育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在这段时间内,集中人力,加大检查力度,有效地遏制操办敛财问题的发生。 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予以通报,对典型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处理。同时,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追究其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新闻编辑:)(来源:新文化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