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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大户严重扰民 长春钢铁总厂终停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11:43 新文化报

  《长春钢铁总厂七一前必须停产》续

  本报讯 (记者 杨益 通讯员 韩蓓蓓李春晖)“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7月1日,长春市污染大户——长春钢铁总厂必须停产!”长春市市长祝业精在6月15日视察环保局时这样指示。

  昨日记者从长春市环保局获悉,长春市人民政府6月29日下发通知,责令长春钢铁总厂从6月29日起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要求该厂在未完成异地搬迁改造之前,不得恢复生产。从6月29日起,工商部门已依法暂扣长春钢铁总厂营业执照,电业部门对其实施断电,经济主管部门组织做好该厂异地搬迁工作。

  长春钢铁总厂于1996年全面投入生产,2001年与福建一家民营企业合作启动第一炼钢厂,由于烟气、粉尘、污水、噪声超标,严重干扰了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近两年曾两次改造,但没能彻底改变污染严重的局面。

  长春市人民政府于2004年7月下达了“停产治理通知”,但该厂在治理未达标准情况下,擅自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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