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又见“杜宝良”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14:11 新民晚报 | ||||||||
一买菜司机交通违法83次被罚款1.82万元 本报讯北京消息:前一段时间,在京卖菜的杜宝良因在同一地点违法105次未被告知而成为焦点人物。6月29日,在北京海淀区又发现一个买菜的“杜宝良”——饭店采购员田华去银行交纳了1.82万元的违法罚款。半个月前,海淀交通支队中关村队认定其在9个月的时间内非现场交通违法87次。
重庆来京人员田华原在双安商场附近一家饭店担任采购,每日的工作是凌晨3时起床,开着他的金杯面包车去四环外的岳各庄买菜。田华说,他每次行车的路线都是“去时三环回来四环”,原因是“可以避免堵车”。可田华万万没有想到,这样做除了行车顺畅,同时也给他带来了大量交通违法。 “交罚款并不表示我认倒霉!” 田华说,对87次违法带来的1.82万元的罚款,他根本不能接受:“重复超速,是因为我不懂新交规,但交管局公布时应该考虑到我们这些不读书的司机,最起码我超过10次或20次因同一问题违法,他们该提醒一下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