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法院将对被执行人信息进行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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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15:21 新华网 | ||||||||
新华网厦门7月1日电(记者康淼)7月1日起,厦门市法院将实行被执行人信息公示制度,两个月没有执行完毕的案件,被执行人的各种信息将在互联网上被曝光。厦门市法院希望借助社会力量,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局面,解决“执行难”的问题。 厦门市中级法院近期通过了《关于实行被执行人信息公示制度的规定》。《规定》要求,从2005年7月1日起,凡在厦门市两级法院立案的执行案件,经过两个月未执行完毕的,
厦门市中级法院副院长陈国猛认为,厦门市法院实行被执行人信息公示制度后,将建立起一个向社会公众开放的信息库。今后这个信息库将与银行的征信系统相链接,借助与工商登记、房地产管理、外资管理、内贸管理、工程招投标管理、出入境管理、车辆管理等部门建立的联动机制,最终形成一种执行威慑机制,被执行人将为此付出巨大的失信成本。 陈国猛说:“今后只要被执行人进入该系统,在没有履行法律义务之前,其向金融机构融资将遇到极大困难,注册新公司、购地置产、承揽工程、经营贸易、出境等将受到严格限制,甚至影响到被执行人及其公司高管人员正常的个人消费,比如坐飞机可能都遇到困难。”(完)(责任编辑:张守生) /图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