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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保安抢劫刀砍业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16:35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周明杰实习生张蕾)“我没钱花了,就想抢点钱。”“黑保安”冯俊良在值夜班时,腰挎警棍、身藏匕首将业主骗至楼下,扎伤后逃跑。而冯俊良的逃跑计划也匪夷所思:他竟然求助救助站,以“合法”途径从北京逃到了云南。今天,

  冯俊良站在了

  丰台法院的被告席上。

  冯俊良是丰台区宜兰园小区的保安。2004年11月17日凌晨4时许,他敲开业主孟先生的门,称其汽车被撬。孟先生立即跟冯俊良赶到汽车旁。这时,冯俊良持刀从背后猛砍孟先生脖颈,达十几刀。行凶后,冯俊良跑到了北京救助站求助,说自己已经几天没有吃饭,救助站帮助他买了火车票,将他送上了回云南的火车。几天后,警方在云南深山里将冯俊良抓获。在法庭上,冯俊良承认了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听到身受重伤的孟先生提出53万多人民币的赔偿,冯俊良明显打了一个哆嗦,口齿不清地说:“我想赔,可我没钱赔。我就是因为没钱才想抢劫的。”冯俊良说,到北京找工作第二天就被别人抢了,看到墙上的招工广告,他就找去了。金五通公司招聘他后,没有给他做过任何培训就将他介绍到宜兰园小区工作。

  记者注意到,从冯俊良受聘到案发当天,他仅仅工作了一个多月。对于孟先生要求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的诉求,宜兰园小区物业解释,他们当时与金五通公司签订合同时,要求提供正规保安,但对方提供的保安没有经过培训,属于对方过失。而金五通公司则为自己辩护说,冯俊良的行为完全出于个人主观,与公司没有责任,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原告出示的一份证明却指证金五通公司没有取得向外派出劳务的资格。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还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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