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大“强卖行为”下半年重点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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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16:35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杨滨)供电、供水、供气、交通、邮政五大垄断性行业的强制交易、强制服务等五大“强卖行为”被国家工商总局列入下半年专项执法的重点。 五部门的五大“强卖行为”分别是: 供电部门:强制用户购买其提供的电表、电线等用电设备,强行收取用电预付款或用
供水部门: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水泵、阀门、水管等商品,强制用户购买水表或更换智能水表,购买不必要的“用水卡”,强制他人接受其指定的给水工程施工服务,强制向用户收取用水底度费等; 供气部门:强制他人购买和使用其指定的燃气灶具,强制用户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强制向用户收取用气底度费等; 交通运输部门:强制用户接受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延伸服务,强制用户购买保险或者参加保价运输,强制用户到其指定的售票点购票并收取费用等; 邮政部门:强制用户接受特快专递服务、礼仪礼品服务,强制搭售明信片、集邮册等商品,强制保价和保险,在用户邮寄包裹时限定用户只能使用其提供的包裹物,在用户承兑汇款时强制用户按取款比例参加邮政储蓄或征订报刊或购买其他商品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