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华事件”追踪)“交警也有责任”(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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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16:48 新京报 | ||||||||||
田华表示,交罚款是为维护法律尊严,但对交管部门的执法方式表示异议 田华说,他对交管部门的执法提出质疑,因为“交管部门的处罚环节有问题,没有及时告知和处理行车违法行为,也应承担一定责任”。对于这次处罚,他肯定要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97次违法”应为87次 昨天下午,田华告诉记者,经过交管部门核查,原来统计的97次违法行为有误,其中10条是重复登记的,实际的违法行为应为87次,他已于6月29日借钱去交了18200元罚款,花了近两个小时才把这手续办妥。 当记者在电话里把交管局昨天关于他违法行车的处理意见告诉他时,田华的声音顿时消沉了许多。电话中,他再次强调了交管部门没有尽到及时告知违法行为的义务,同是在莲花桥路段,他违法行驶了77次,竟然没有接到相关部门的通知。他举例说,江苏省在处罚超速违法行驶时所做的规定是,同一地点违法驾驶3次以上就要通知司机或车主,如没有及时通知,那以后若在同一地段的违法行为将计无效。 田华称希望讨回公道 关于交通标志问题,田华则表示,他都是每天凌晨驾车去买菜,可能是视野受限,确实是没注意到莲花桥路段上的限速标志。他表示,希望能得到律师的帮助,让他通过法律渠道来为自己讨回公道。 希望落实“告知环节” 对于交管部门今天下午提出的要完善处罚告知环节,田华表示,希望交管部门能尽快落实这一制度,以免还有其他车主向他那样违规几十次之后才知道,要承担很严重的处罚。交警部门如果在车辆违法二到三次后就进行及时告知,不仅能起到提醒司机的作用,还能在最大程度上减少事故发生。 专家说法 及时告知违法可更好维护交通 “交管部门在埋头处罚的同时,应该更好地考虑及时执法”。昨日,国家行政学院的副教授何海波说,田华的经历与杜宝良很相似。这表明,如果能够及时让司机们知道违法行为的后果,就不会出现几十次、上百次同种性质违法行为反复发生的现象。 何海波认为,北京交管的贡献有目共睹。但是,杜宝良、田华事件的一再发生,表明交通执法环节还有需要完善的地方。及时告知,及时处罚,势必会减少闯禁行线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发生几率,这是对交通秩序更好的维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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