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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楼下开餐馆最高罚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22:07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瑾实习生申美)治理油烟扰民将告别无法可依的历史。今起《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开始实施,其中明确规定,居民住宅楼的底层不得新建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店,现有污染扰民的,将限期治理或者停业。违者将处以最高5万元的罚款。市环保局将从今日起展开检查。

  想钻空子匆匆开业

  自我市2003年2月开始油烟治理以来,市政府曾多次强调居民楼下不准再开新建的餐饮企业,并以通告的形式做出了要求,可还是不断有餐饮企业在居民楼下开业。据了解,这些新开餐饮企业基本没有经过环保部门审批。还有一些小餐馆,在不经过工商、卫生、环保等部门审批的情况下私自开张营业,因为没有油烟治理设施,成了新的污染源。从今日开始实施的《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则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对此予以约束,解决了管理工作中无法可依的问题。据了解,该条例早在5月初就已批准通过,并面向社会公布。在这段时间里,不少经营者侥幸地认为,赶在7月1日正式实施前就没事,于是偷偷开张。

  违反规定限期改正

  针对这一做法,昨日,市环保局提醒这些违规者,按照今起实施的条例,饮食服务业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防治油烟污染,排放的油烟不得超过规定标准。这也就是说,油烟治理不达标,不行!此外,《条例》明确要求禁止在居民住宅楼的底层新建、扩建、改建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服务业经营场所。现有饮食服务经营场所污染扰民的,应当限期治理或者停业。违反规定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昨日,市环保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今后餐饮项目的建设,环评应当是一个前置措施。按照相关要求,餐饮洗浴业建设项目,必须根据有关法规,在环保部门办理环境申报登记或审批手续,严格执行油烟、噪声治理设施与餐饮炉灶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的环保“三同时”制度。据了解,今起市环保局将对居民楼餐饮点展开彻底的检查。

  除餐饮油烟治理外,《条例》还增加了较多的刚性规定。如:在用机动车在道路抽检中废气超标逾期不治理的,车主将被处2000元罚款;在限制燃煤区内违反规定使用燃煤设施的,必须限期拆除,使用者还将被处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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