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北京现“买菜版杜宝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23:08 半岛都市报

  前一段时间,在京卖菜的杜宝良因在同一地点违法105次未被告之成为焦点人物。6月29日,在北京海淀区又发现一个买菜的“杜宝良”饭店采购员田华去银行交纳了1.82万元的违法罚款。半个月前,海淀交通支队中关村队认定其在9个月的时间内非现场交通违法87次。

  重庆来京人员田华原在北京双安商场附近一家饭店担任采购员,每日的工作是凌晨3时起床,开着他的金杯面包车去四环外的岳各庄买菜。

  因其面包车面临年检,5月26日,田华去了趟海淀交通支队中关村队,接待他的交警告诉他“违法记录很多”。田华说,交警当时皱紧了眉头,他自己凑到电脑前一看:90多次违法。他说:“我当时就蒙了,没让交警现场开罚单。”

  10天之后,田华应海淀交通支队交通科李科长的邀请,再次来到中关村队。工作人员播放录像监控核实后,确定网上部分违法记录失效,正式结果是:自2004年8月12日至2005年5月22日,田华在莲花桥上超速77次,三环主路超速9次,远大路口闯红灯1次,共计罚款1.82万元。“光处罚决定书就有16张。”田华说。

  田华6月29日去附近的工商银行交纳了罚款。“交罚款并不表示我认倒霉!”田华说,对87次违法带来的1.82万元的罚款,他根本不能接受:“重复超速,是因为我不懂新交规,但交管局公布时应该考虑到我们这些不读书的司机,最起码我超过10次或20次因同一问题违法,他们该提醒一下吧?”

  对此,北京市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认为,田华在驾车行驶当中,被交通违法监测设备记录了87次,其违法行为性质恶劣,都是明知故犯。因此,处罚是适当的。 陆游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