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就读人员可回辽继续“深造”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23:10 北方晨报 | |||||||||
本报讯5月11日,记者获悉,2005年辽宁省在国外就读人员回国转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招生考试办法确定。6月30日将进行统一考试。 国外就读人员是指在国外居住两年以上(含两年),取得国外正规高等教育机构学籍并学习满一个学期以上(含一个学期),辽宁省籍的就读人员。考生需持护照、户口本,国外高等教育机构开具的学籍证明和成绩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及正规翻译公司翻译件报名。时
2005年招收回国人员继续学习的试点校主要有东北财经大学、大连医科大学、大连外国语学院、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工业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招生院校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国外高等教育机构开具的成绩证明及录取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和转入年级。李明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