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次实行“夏季电价”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02:41 新京报 | |||||||||
据新华社上海电(记者俞丽虹)昨日起,上海首次实行夏季高峰时段的季节性电价,通过价格杠杆引导节电节能,但居民生活用电暂不受影响。 据悉,上海实行的“夏季电价”为期3个月,平均每千瓦时提高0.035元。其中,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等用电价格,暂不作调整;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中采用离子膜法工艺的氯碱生产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0.024元,其余用户的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提高0.04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