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上海首次实行“夏季电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02:41 新京报

  据新华社上海电(记者俞丽虹)昨日起,上海首次实行夏季高峰时段的季节性电价,通过价格杠杆引导节电节能,但居民生活用电暂不受影响。

  据悉,上海实行的“夏季电价”为期3个月,平均每千瓦时提高0.035元。其中,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等用电价格,暂不作调整;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中采用离子膜法工艺的氯碱生产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0.024元,其余用户的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提高0.041
元。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