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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创业”可申请小额贷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03:4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家庭创业”人员将可申请小额贷款和税收减免政策。昨日,记者从锦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区近日出台五项优惠政策,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开展“家庭创业”活动。

  据了解,五项政策包括:按照有关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家庭创业”人员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家庭创业”人员,劳动部门可出具证明材料到税务部门办理减免
税手续;“家庭创业”人员三年内将免收有关登记表、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家庭创业”人员可免费参加由市、区、街道劳动保障部门举办的创业培训;已领取《家庭创业认定证》的创业家庭,有关部门将建立详细档案,实行专人跟踪服务。

  记者肖建实习生贺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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