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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鼓励公务员参加志愿活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04:22 都市快报

  7月1日正式施行的《南京市志愿服务条例》在国内志愿服务地方性法规中明确提出“国家机关应当鼓励和支持公务员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南京市志愿服务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鼓励和支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合法权益。国家机关应当鼓励和支持公务员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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