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油耗限值:中国乘用车戴上一个“并不紧”的“紧箍咒”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04:49 山西日报

  “这是一个相对宽松的标准,大多数车型和厂家都可以通过。但这毕竟是一个‘紧箍咒’,戴上了就摘不下来,而且会越来越紧。针对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从7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许多接受采访的汽车厂商都向记者表达了上述的想法。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秘书长、《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国家标准主要起草
人吴卫告诉记者,该标准是我国第一个针对汽车燃油消耗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给消费者和汽车厂商发出了“汽车要节能”的明确信号,将有力促进国家汽车技术的进步。这项标准于2004年9月2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式批准发布。这一标准对轻型乘用车,包括轿车、9座以下的小型客车和多功能运动型车(越野车)提出了燃油效率的要求,并制定了分段实施方案。

  第一阶段标准于2005年7月1日正式实施。第二阶段标准将于2008年1月开始实施。该标准规定:整车整备质量为1吨的乘用车在第一阶段的燃料消耗限值是8.3升/百公里,第二阶段是7.5升/百公里。整车整备质量为2吨的乘用车第一阶段的燃料消耗量限值是12.8升/百公里,第二阶段的限值是11.5升/百公里。整车整备质量在2.5吨以上小于3.5吨的乘用车第一阶段的燃料消耗量限值是15.5升/百公里,第二阶段的限值是13.9升/百公里。

  吴卫介绍说,第一阶段标准相对宽松,除了5升以上排量的车型难过关外,绝大部分车型都能过关。他说,制定标准并不是非要淘汰一部分车型,而是要求汽车厂商按照标准进行改进,提高技术水平。7月1日开始实施的第一阶段标准的主要作用是让消费者和汽车厂商树立起汽车节能意识。第二阶段标准则比较严格,对大排量车型要求更严格,需要汽车厂商大力提高技术水平,否则只能被淘汰。

  而这个“紧箍咒”并不只是针对国内生产的“油耗子”,此后那些进口的“巨无霸”也必须顺从。中国汽车进出口中心总经理丁宏祥告诉记者:我们已经将这一标准通知了国外汽车厂商,要求他们进口的车型必须符合该标准。他说,目前他们正在对这一标准的未来进口车市场影响进行调研。

  (据新华社北京7月1日专电)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网络编辑:张星秀)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