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电省钱没得逞一审被判一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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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04:5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郑州讯为了省钱去偷电,结果反被判刑。昨日,荥阳市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 去年入冬时,张某见市电业局供电线路从他租房处经过时,便在线路上开了两个口子,又自制了两个挂钩,然后把挂钩固定在公家线路上引入室内。从此,张家开始“免费”用电。今年3月24日,该市反窃电办公室发现了张某的偷电行为。
据查明,张某窃电金额为3971.2元,除追补15884.8元的罚款外,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线索提供赵锡正周建华 记者孙彤责任编辑:李胜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