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万元财产来源不明判两年引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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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05:2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据法制日报报道,李国臣案发时是河南省郑州市城区河道管理处书记,家中却有44张存折共200多万元的存款,其中180万元本人无法说出合法来源。作为郑州市第一例单独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定罪的案件,李国臣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两年。 这说不清楚来源的180万元,如果被认定是受贿,最重可能被判处死刑,而目前李国臣仅获判两年,如此处罪是否有让其有漏网之嫌?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法则表明了截然相反的观点,他认为现在倡导的是“无罪推定”原则,如果不能找出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贪污或受贿,就不能比照贪污罪或受贿罪论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