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草案要听百姓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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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07:17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7月1日电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1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闭会。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国和巴西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04年中央决算的决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补充任命名单,还通过了其他任免名单。 在完成各项议程后,吴邦国发表重要讲话。他说,物权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基本法律,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按照今年常委会工作报告的要求,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在本次审议时提出的建议,委员长会议研究决定:一是会后将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二是在认真研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物权法草案进行修改,提请10月份召开的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再次审议。三是12月召开的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次审议修改后的物权法草案,并视情决定提请明年3月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表决。 吴邦国指出,将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增加立法工作透明度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推进立法科学化、民主化的有益探索。我们要虚心听取、广泛收集、认真研究各方面的意见尤其是基层群众的意见,把物权法修改好完善好。我们诚恳地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进言献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