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启用银行卡支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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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07:56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从7月1日开始,省直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将全面启用银行卡。昨日,记者从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方便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该中心和光大银行长沙分行联合开发了具备银行卡和公积金卡双重功能的“阳光住房公积金卡”。与以往通过支票转账到职工单位的模式不同,今后职工住房公积金将直接汇至个人账户,并一律通过该银行卡支付。
持卡职工不仅可以在银行自助设备办理公积金查询、打印业务,对于符合支取条件的职工,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还将委托银行直接把资金划入职工的阳光住房公积金卡中,职工则可以就近到光大银行所属网点以及任何一家标有银联标志的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取款。今后职工支取公积金全部统一采用住房公积金卡支付。 据光大银行长沙分行解释,并不是所有职工的公积金卡都能开通取现功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般分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离退休、死亡等几种情况,并需经过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据悉,对于不少已领到住房公积金卡的职工来说,由于此前未开通支付取现功能,因此在首次使用时,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光大银行长沙分行所属各网点柜台修改卡的初始密码,将原卡的统一初始密码修改成自己选定的新密码,通过新密码才能在ATM取款机上实现现金支取。记者 邱 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