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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草案推迟表决(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07:59 潇湘晨报
物权法草案推迟表决(图)
“我们有新伞了!” 新华社

  本报北京讯在昨日闭会的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已进入三审的物权法没有进行表决。记者了解到,由于关系到公民切身利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此非常谨慎,物权法(草案)将进一步征求各方意见后,再进行修改完善。因此,并不在会议的表决之列。另外,多数委员建议进一步对草案征求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胜明在随后召开的物权法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物权法(草案)即将向社会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以进一步修改完善。

  物权法被称为我国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的第一部法律,是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关系到公民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因此备受瞩目。从2002年12月初次审议至今,已经三易其稿。记者昨日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物权法(草案)即将向社会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然后在今年10月、12月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上继续审议,并视情况决定是否提请明年3月召开的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表决。

  2002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民法草案时,曾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关于民法草案审议的工作安排,王胜明说,民法草案共有九编,物权法是其中重要的一编。许多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有关方面认为,民法草案涉及面广,内容复杂,一并研究修改历时较长,以分编审议通过为宜。可以说,民法草案的审议正在进行之中。王胜明还提到,物权法是一部保障安居乐业的法,是一部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法。据新华社、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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