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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草案将向社会全文公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08:17 河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7月1日电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1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闭会。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在完成各项议程后,吴邦国发表重要讲话。他说,物权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
系中起支架作用的基本法律,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按照今年常委会工作报告的要求,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在本次审议时提出的建议,委员长会议研究决定:一是会后将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二是在认真研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物权法草案进行修改,提请10月份召开的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再次审议。三是12月召开的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次审议修改后的物权法草案,并视情决定提请明年3月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表决。

  吴邦国指出,将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增加立法工作透明度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推进立法科学化、民主化的有益探索。常委会办公厅已会同有关方面制定了具体工作安排,各有关方面对此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我们要虚心听取、广泛收集、认真研究各方面的意见尤其是基层群众的意见,把物权法修改好完善好。我们诚恳地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进言献策。要加强有关宣传报道工作,把征求意见与加强宣传报道很好地结合起来。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物权法律知识,使公开征求意见的过程成为普及物权法律知识、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的过程。

  有关专家介绍物权法立法情况

  据新华社北京7月1日电(记者沈路涛、邹声文、张宗堂)作为调整财产关系的重要法律,物权法的制定备受社会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1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胜明和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主任姚红就物权法立法的有关情况,回答记者的提问。

  在回答什么是物权,制定物权法有哪些作用时,王胜明说,物主要指动产和不动产,物权简单讲就是对物的权利。制定物权法,要回答三个问题:一是物是谁的;二是对物享有什么权利,其他的人负有什么义务;三是怎样保护物权,侵害物权的人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王胜明说,物权法草案269条,都是在回答上述三个问题。这部法律的直接作用可以概括为:一是定分止争,通过对物的归属,加强对物权的保护,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二是促进物尽其用,物权法通过规范物权人有哪些权利,他人负有哪些义务,为权利人充分利用财产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它鼓励权利人创造财富、积累财富。物权法是一部保障安居乐业的法,是一部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法。

  关于拆迁和征地问题,王胜明说,这是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利益和国家建设的大问题,拆迁征地的前提条件,物权法草案规定必须是“公共利益”的需要。关于补偿标准,物权法草案明确规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偿,没有国家规定的,应当给予合理补偿。”

  在回答草案如何规范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行为时,王胜明说,物权法草案从市场主体角度规定,企业法人对其不动产和动产依照法律或者章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企业法人的权利,是通过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长来行使的。同时,针对当前有的国有企业在改制以及转让财产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的突出问题,草案规定:国有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如果以无偿,或者以低价出售的手段来转让国有企业,造成国有企业财产流失,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有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违法经营、给国有企业造成严重亏损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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