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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不达“国二标准”不予注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08:40 南方日报

  穗昨起实施新的机动车排放标准

  新车不达“国二标准”不予注册

  本报讯(记者/杜舜 实习生/郑小梅通讯员/穗环宣)昨日起广州市正式开始实施国家第二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即“国二标准”)。此后,凡在广州办理新车注册登记、外地转入广
州的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手续的机动车辆,如不符合该标准,公安交管部门将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据统计,去年年底,广州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到172.2万辆,每天新登记400辆至500辆。监测表明,机动车排气已成为重要的城市空气污染源。有分析表明,实施“国二标准”较“国一标准”,轻型汽车可减少50%的污染物排放,柴油车则可减少20%-30%的污染物排放。

  广州市环保部门将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达标车型核准公告,公布符合“国二标准”的车型目录,同时公布更高排放标准(如符合“国三标准”)的环保推荐车型目录。市民可登录“广州环保网(www.gzepd.gov.cn )”和“绿色广州环保公众网”(www.greengz.cn )查询。市政府鼓励市民购买环保推荐车型目录内的机动车。

  因为大部分新车符合新标准,加上车价在降,实施“国二标准”不会给“准车主”带来任何压力。新标准也不会对老车主带来影响,因为在用车有自身特定的排放标准和检测方法。但外地在用车转入广州的,仍要求符合“国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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