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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发帖揪出一窝广药集团"蛀虫" 老总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09:03 金羊网-新快报

  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一审判无期原广药老总要上诉

  新快报讯(记者 余亚莲 曹晶晶 实习生 陈小萍 通讯员 穗法宣 曹志明)“我收受别人的钱财不是权钱交易……”直到宣判的最后一刻,李益民仍如是说。昨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广州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李益民受贿370多万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李益民无期徒刑。据了解,广药集团另有7名高层管理人员也陆续因受
贿被判刑,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2004年,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广药集团前后有8名干部落马,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今年54岁的李益民1970年加入广药集团,是广药集团涉嫌受贿窝案中职务最高的领导。昨日上午9点40分,头发花白的李益民脸色苍白、动作迟缓,缓缓走进法庭。他木讷地站了许久,在法警的几次示意下,才无精打采地坐上被告席。庭上,李益民始终低着头,佝偻着背,回答问题时声音很轻,但他始终坚持:“我收受别人的钱财不是权钱交易,不是受贿……”宣判之时,坐在第一排的家属都坐直身体,满脸紧张。李益民把头埋得更低,两个脚跟却踮了起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李益民已构成受贿罪,遂“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话音刚落,李益民踮起的脚跟跟着落地,整个人重重靠在椅背上,许久,才压低声音说:“我……我要上诉。”

  李益民受贿过程2001年,香港某集团董事长陈某为了能够与广州医药集团续签“王老吉”商标使用合同,在香港分3次共给了李益民300万元港币;2000年至2004年间,广州某装饰工程公司的邓某趁春节拜年,先后两次给李益民送上了人民币6万元、港币3万元。邓某所在的公司随即承揽了大量广药集团下属企业的工程;2002年至2003年间,广州某药用包装厂老总王某先后两次给了李益民2万美金,该厂负责广药集团旗下100多种药品的包装。

  网上发贴揪出8人受贿案在侦查此案的过程中,检察机关通过网上发帖征集破案线索,从基建入手,由3个包工头牵出了广药集团李益民等8名高层人员的系列受贿案。据悉,广药集团另外7名涉嫌受贿的高层管理人员目前也都已经陆续被判刑,这7人分别是:李兴华———原星群制药厂董事长兼总经理,受贿几十万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还隐瞒境外个人存款近300多万元港币!2004年9月3日,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罗德本———原奇星制药厂副厂长,是两届某区人大代表,后任某区政协委员,受贿人民币15.8万元。2005年4月1日,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连雪峰———原广药集团基建主管,受贿人民币92万元。2004年7月19日,被判有期徒刑9年6个月。毕秀峰———原侨光制药厂设备基建部部长,受贿93.7万元。2004年8月25日,被判有期徒刑9年。林建锋———原奇星制药厂基建设备部部长,受贿12.8万元。2004年6月11日,被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邓仲元———原光华制药厂基建设备部部长,受贿30.6万元。2004年7月22日,被判有期徒刑5年。曾浩忠———原星群制药厂供应部部长,受贿24.8万元。2004年8月31日,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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