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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栽毒赃送人进班房 后扮好人敲诈答谢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09:03 金羊网-新快报

  该名男子近日被荔湾区法院判处三年徒刑

  新快报讯(记者 曹晶晶 通讯员 许雪芳)荔湾区有一名男子,因与朋友产生矛盾,竟指示同伙将毒品藏在朋友车里,栽赃嫁祸将朋友送进了班房。当朋友从公安局保释之后,该男子又假装好人,谎称是自己找人帮忙才将朋友“捞出”,并向朋友索要5万元人民币。近日,荔湾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三年。

  今年32岁蔡畅文是广东省郁南县人,因在和朋友韦某某的经济交往中产生摩擦,遂怀恨在心,纠集同伙叶桂祥(另案处理)密谋诬陷韦某某。2005年1月7日上午,叶桂祥在广州市番禺区东涌镇假意租用韦某某的小型客车到广州市南岸路的装饰材料市场购装饰材料。当车到达目的地后,叶桂祥故意将用塑料袋包裹并用CD盒装着的毒品放在车上,然后借故离开。而在附近守候的蔡畅文则立即拨打110报警,称韦某某的车上有毒品。结果,韦某某被公安人员带回派出所调查。

  翌日,韦某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毒品而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韦某某的妻子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找到蔡畅文,希望他能帮忙。后来,韦某某在妻子的担保下被取保候审。蔡畅文竟然以是其找人帮忙才使韦某某被取保候审为名,先后多次通过电话或发出含有要挟内容的短信给韦某某,向韦某某索要5万元的答谢费,并存入其指定的中国银行账户内。同月21日,蔡畅文在番禺区祈福新邨向韦某某取款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2005年5月12日,荔湾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蔡畅文犯敲诈勒索罪,向荔湾区法院提起公诉。日前,荔湾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蔡畅文结伙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使用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财物,数额巨大,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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