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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皇后”7年骗16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10:18 半岛都市报

  本报北京讯 有着“金融皇后”、“民间股神”之称的退休工人于湖,7月1日在北京市二中院接受审判。53岁的于湖在7年时间内狂骗180余人1600万元。市二中院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于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庭审目击

  7月1日上午10时,有30多名受害者到场旁听,大多是老年人。在整个宣判过程中,他们都比较平静。宣判后,于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由于股票玩得比较好,好多人来找我
帮忙炒股。开始是亲戚,后来亲戚的朋友也来找我。炒股失败后,我一直等待反弹,以便还这部分钱。我并不是诈骗,我是帮别人。”于湖对当天的判决表示不服,当庭表示要上诉。案件回放

  于湖诈骗以高息诱人,她承诺如把钱交给她炒股,100万元以下给12%的利息,100万元以上给15%的利息,如果业绩好还有浮动,最多时给股民50%的利息。

  2003年春节后,受害人之一白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于湖。于湖说:“我一周能赚一辆桑塔纳,十几天赚一栋楼房,回报率很高。”白某对此深信不疑,将妻子下岗买断工龄的5万元及自己和家人的5万元交给了她。在收到7500元的利息后,白某没有再得到任何利益。

  于湖用相同手段在1997年至2003年12月间,以通过证券、期货交易为他人理财为名,采取谎称集资无风险、允诺给付高额回报等手段,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骗取180余人集资款共计1600万元。面对最初几个月的“高回报”,一些受害人还当起了于湖的“宣传员”,一时之间“金融皇后”、“民间股神”的美誉让于湖在圈里人中的威信越来越高。于湖还经常组织股民去温泉度假村消费,给股民“打气”。(孙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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