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推迟表决物权法草案(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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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11:27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吴邦国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他说,物权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基本法律,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按照今年常委会工作报告的要求,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在本次审议时提出的建议,委员长会议研究决定:一是会后将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二是在认真研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物权法草案进行修改,提请10月份召开的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再次审议。三是12月召开的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次审议修改后的物权法草案,并视情况决定提请明年3月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表决。 物权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1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胜明和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主任姚红就物权法立法的有关情况,回答记者的提问。 王胜明说,物主要指动产和不动产,物权简单讲就是对物的权利。制定物权法,要回答三个问题:一是物是谁的;二是对物享有什么权利,其他的人负有什么义务;三是怎样保护物权,侵害物权的人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王胜明说,物权法草案269条,都是在回答上述三个问题。这部法律的直接作用可以概括为:一是定分止争,通过对物的归属,加强对物权的保护,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二是促进物尽其用,物权法通过规范物权人有哪些权利,他人负有哪些义务,为权利人充分利用财产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它鼓励权利人创造财富、积累财富。物权法是一部保障安居乐业的法,是一部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法。 草案如何规范国企高管 王胜明说,物权法草案从市场主体角度规定,企业法人对其不动产和动产依照法律或者章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企业法人的权利,是通过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长来行使的。同时,针对当前有的国有企业在改制以及转让财产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的突出问题,草案规定:国有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如果以无偿,或者以低价出售的手段来转让国有企业,造成国有企业财产流失,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有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违法经营、给国有企业造成严重亏损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拾金不昧”是否可得报酬 “拾金不昧”是否可以取得报酬一直存有争议。各地法院也有判罚不同的案例。有人主张,捡到东西以后,返还失主时,应当得到报酬。这样可以鼓励捡到的人更主动地把东西交还给别人。而反对意见认为,从小就受教育要拾金不昧。 王胜明说,物权法草案中没有具体规定是否给报酬,但肯定了事先承诺的效力。这是因为两方面意见都有各自的道理,而且有些物品很难确定其价值。 明确征地和拆迁补偿标准 王胜明说,国务院相关规定有“保证被征地的农民不因征地而降低原有的生活水平”。物权法草案明确讲,拆迁征地有国家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办,没有国家规定的,要给予合理补偿。 现在征地最高可以达到土地的补偿费加上安置的补偿费两项。最高可以达到前三年一亩地平均年生产总值的30倍。如果拿到征地的补偿费以后,先是村里的经济组织拿到,能否真正分到农民的手上?物权法对此也作出了原则性规定。 不动产登记将统一 王胜明介绍说,物权法草案规定在法律行政法规对不动产未做规定前,就是统一的登记制度没有建立以前,当事人可以向房产登记机构和土地登记机构申请一并办理城市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登记。房产登记机构和土地登记机构应当通过信息共享等制度为一并办理提供便利。据新华社、《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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