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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上调污水处理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14:47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新华网7月1日消息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广东省的污水处理费将提高。至2006年底,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征收标准将不低于0.70元/立方米;粤东粤西及山区的征收标准不低于0.50元/立方米。这是记者昨日从省环保局获知的消息。

  据省环保局介绍,现在广东省内征收污水处理费最高的是广州市,为0.70元/立方米,最低的是梅州市0.10元/立方米。大多数城市在0.20~0.40元左右,整体水平偏低。对比之
下,南京征收的污水处理费为1.0元/立方米,北京和上海均为0.90元/立方米。

  办污水处理厂,利润到底有多少?一位业内人士算了这样一笔账。办一个污水处理厂,每处理一立方米污水,耗电和人工费用为4毛钱,设备折旧、运行费为8毛,再加上征地、还贷,每立方米污水的处理成本超过1.2元。据了解,目前大多数的污水处理厂之所以还能维持微利运行的状态,主要是靠国家补贴。

  据省环保局介绍,此次提高广东污水处理费的主要根据是省环保局已出台的《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根据广东区域经济发展不同,省环保局制定了广东污水处理费征收最低标准指导价,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分为两个水平。原则上,珠江三角洲地区,征收标准不低于0.70元/立方米;粤东粤西及山区,征收标准不低于0.50元/立方米,到2006年底前逐步达到以上标准。按照规定,各地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不得低于该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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