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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27住户状告规划局讨要“采光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14:48 春城晚报

  “这里要是建了高楼,可就苦了我们了。”

  眼看着即将开发的新楼盘影响到自家的采光和通风,昆明市东寺街38号院的27住户在无力阻止开发商建设的情况下,转而将审批该项目的昆明市规划局(简称市规划局)告上法庭。

  昨日下午,盘龙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关注“采光权” 近百住

  户旁听庭审

  昨日中午1时30分,盘龙区人民法院大法庭的旁听席座无虚席,近百名住户前来旁听“采光权案”。许莉和秦梅两人作为住户代表坐在原告席上,云南艺融律师事务所的毕春良等两名律师出庭支持本案诉讼;作为被告人的市规划局法人代表则委托了另一名工作人员和刘胡乐律师所的王达人律师出庭诉讼。由于本案的胜负将直接影响到开发商——昆明广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广欣地产)的利益,广欣地产也被追加为第三人出庭参加诉讼。

  状告规划局 住户讨要“采光权”

  住户代表诉称,27住户均住在东寺街38号大院2幢,楼房为8层建筑物,高28米。今年3月,住户们发现有建筑单位在窗外作施工准备。经过了解得知,广欣地产将紧靠着2幢楼前面建盖一幢13层楼的东寺公寓,楼高40余米,该项目的建设已获得被告的审批许可。要建的东寺公寓与住户们的住房靠得较近,建成后,这些住户家的通风、采光、日照等情况必然受到影响。有的住房将终年见不到阳光,这将对住户们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原告据此认为,东寺公寓项目占地面积小,市规划局对该公寓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既不符合城市规划的相关规范要求,更没有考虑到附近居民的通风、采光、日照等要求。为了维护广大住户的合法权益,诉请法院判令市规划局撤销对广欣地产开发东寺街公寓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负责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

  没有“产权证” 住户被称无权诉讼

  庭审中,市规划局辩称,27住户不是规划局作出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也与行政行为无任何利害关系,因此不具备行政诉讼权。去年9月14日,广欣地产申请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向市规划局提供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图等相关资料。

  市规划局在依法审查过程中特别注意到了该项目与相邻地块上已有建筑的关系。经查,相邻地块属违法建筑。但考虑到该地产所涉及的复杂关系,市规划局还是要求广欣地产征求相邻产权主体的意见。随后,有关产权主体在设计图纸上签复了“同意”字样。同年11月17日,市规划局依法向广欣地产核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于行政许可行为程序与实体均符合法律规定,不构成相邻地块产权主题合法权益的侵害。因此,请求法院驳回住户的全部诉讼请求,维护合法的行政许可行为。

  广欣地产的委托人则表明,该公司所取得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无论程序和途径都是合法的。27住户所购买的房屋没有办理过规划手续,其房屋建筑系违法建筑,而且并非该房屋的产权人。由于住户不具有该建筑的产权,所以他们所主张的相邻权并不存在,即使要主张相邻权也应由真正的产权人出面。因此,希望审理法院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亲密邻居”可能月内开工

  下午5时庭审结束后,记者专程来到27住户的住所。东寺街中段的玉带河畔,住户们楼房前临街有一块平整好的空地,大约2亩左右,空地四周已用塑料模板围了起来,这就是住户们所说的东寺公寓工地所在地。

  在几名住户的带领下,记者深入实地查看,发现广欣地产即将修建的东寺公寓地基与这幢楼房之间的距离确实很近。从现场的施工印记可以看出,如果就这样施工,落成的东寺公寓与27住户们的楼房之间,最近处间距将不到2米。用住户们的说法,“分住两幢楼中的人,亲热起来随时可以推开窗子握握手,甚至从这家人的窗户跳进那家屋里。”

  据了解,东寺公寓将很快就开工。

  新闻链接

  昆明月内出台规划法规讨要“采光权”将有法可依

  6月3日上午,昆明市有关部门联合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在多次研讨的基础上,再次就《昆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送审稿)进行专家咨询论证,并获得通过。预计本月底,这个与房地产开发商、市民的利益都息息相关的《规定》将以政府令的形式正式发布。

  该《规定》对建筑容量指标上限、土地资源和社会资源的分配、公共设施配件的基本要求、景观和绿化、建筑间距和建筑退让、建筑物高度控制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同时,也将政府以前以通知、公告形式下发的一些规定法制化。房地产开发商可以通过该《规定》明确地知道政府鼓励什么,控制什么;而市民也可以通过该《规定》了解到两幢楼之间的建筑间距是多少。当你家外面的另一侧是一块空地时,如果有人要在那里建房,那该楼房应该离你家多远等等,皆将有法可依;你家的阳光被别人建起来的高楼挡住,却打不赢官司;现在有了这个规定,那你就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讨要“采光权”了。

  有关人士认为,按这个《规定》执行,在5至10年后,昆明主城的建筑密度、人口都将减少,交通状况将得到缓解,而绿化面积则将得到提高,城市的环境将得到改善。作为规划立市、规划立法的一项重要工作,昆明市高度重视该《规定》的编制,并决定以政府令的形式下发该《规定》。(完)(周晓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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