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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灾之后探问“农险”(下)农业保险亟待政策突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15:42 金羊网-羊城晚报

  大灾之后探问“农险”(下)部分救灾款,能否变保费?

  本报记者 谢孝国 夏杨

  这次广东洪水带来40多亿元的直接经济损失,专家指出,由政府大包大揽,或由保险公司“埋单”,恐怕都不是万全之策。

  6月25日,记者在河源采访时,一家较大保险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这几天他们组织了几个小组下乡察看灾情,但主要是慰问,没多少赔付工作可做。其实,目前每遇天灾,政府都会运送救灾物资到灾区,或下拨救灾款,但许多时候也只能靠政府。这位负责人建议,能不能将每年的救灾款项“转变”为承包投保费用?

  据介绍,早在1996年,广州番禺的有关部门就从每年的救灾款中拨出1000万元,作为农业风险准备金,用于农民投保的保费补贴和保险经营亏损的补贴,具体由保险公司经营,“超赔”部分则保险公司和政府分别负担80%和20%,若有盈余,则转入风险保证金。但在随后上级部门的财务审计中,有人提出:将救灾款转为农险费,虽合理但不合法。

  同样被视为广东农险一种尝试做法的云浮生猪特定疫病保险,是由政府发文委托保险公司承保,每头猪3元的保险费由业户支付,但在随后的行政收费检查时,也被视为“没有收费依据”。

  对于农业保险,政府该给政策还是掏钱?目前还没有确切的法规可依。今年上半年,在广东保监局的组织下,相关专家对农险作了调研,并形成报告,呈报省政府。据知情人士透露,该报告建议,在目前国家农业保险法尚未出台之时,广东能否先出台“农险条例”,首先解决农险发展的法律依据问题。

  按照常规,大灾之后,往往由政府拨专款或救灾物资,并组织社会捐助。但专家认为,这种救灾模式过于单一,而且受制于地方政府的财力,对于受灾农民和农村来说,也只能满足基本需求。

  河源市和平县常务副县长黄小平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说,风调雨顺的年份看不到保险的作用,今年就庆幸县里坚持为农民买了房屋险。这种保险,和平县已经连续买了三年,以后还将继续买。他还说,接下来将总结这几年购买房险的情况,将房险和财险一起研究,看到底能够解决多少问题、落实情况如何,以利于下一步更好地完善农民的保障体系。

  据悉,近来,也有一些省、市政府出资或参股成立专门的农业保险公司,比如上海的安信农业保险公司、黑龙江的阳光相互农业保险公司等,因此广东保监局此前的报告建议,一是成立广东农业保险公司,允许大的民营企业参股,如条件不成熟,先选个区作试点;二是由商业保险公司操作农险,但政府要给予政策支持。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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