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发票要注明“欧II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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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16:04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杨滨)从昨天起,北京正式开始实行欧III燃油标准,各加油站一律不准销售供应北京车用的非欧III标准汽油、柴油。同时,全市工商系统对本市成品油批发和零售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检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详细询问了企业的置换措施,并对企业进销台账、各种票证以及是否在显著位置和对外出具的票据上标明出售油品执行的标准等进行查验,严格审查企业的进
市工商局重要商品管理分局经检科科长夏清明告诉记者,全市目前有成品油批发企业83家,加油站1040家,此前工商部门已对中石油、中石化、北京龙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大集团,及其在北京地区的各特许经营加油站提前进行了部署,目前上述大集团均已完成了置换,全部销售欧III燃油,而欧II燃油只能销往外地或供给北京锅炉取暖之用。 据透露,凡不按规定销售不符合欧III燃油的违法经营者将受到“最高经营额3倍以下”的严厉处罚。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如发现加油站提供的票据没有写明欧III标准,或对所加油品的质量有异议,均可拨打12315或者67736047向工商部门投诉和举报。另外,此次欧III油品置换并没有对零售市场的价格产生影响。 网络编辑:陈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