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改名换姓躲“讨债”前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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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3日02:10 京华时报 | |||||||||
作者: 孙思娅来源: 2000万离婚财产仅追回20万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唐某和前妻刘某离婚后,法院判决他支付给刘某近2000万元的巨额家财。刘某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在银行里却查不到唐某的存款。直到法官前往派出所
2001年,唐某和妻子刘某离婚。2003年,两人因财产分割不清打起官司,海淀法院判决唐某给予刘某股权转让费、房产及存款等共计2000万元的钱物。由于唐某不主动履行判决,今年3月,刘某向海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书后,唐某始终没有露面,法官在10余家银行里也找不到他的存款。 法官到唐某居住地的派出所了解情况后得知,唐某在与刘某离婚后,便向派出所申请改名,并获得了新的身份证。法官对各大银行中唐某新名字的账户进行查找后发现,大部分钱款已被唐某转移。昨天,法院查封了查到的唐某最后一笔存款,加在一起,仅追回20多万元。承办法官称,根据民事诉讼法,像唐某这样以改名字的办法抗拒执行的,一旦证据确凿,当事人将要承担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