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遥之女追索出版权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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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3日02:10 京华时报 | |||||||||
作者: 王阳来源: 本报讯(记者王阳)路遥之女路茗茗向“擅自出版父亲作品”的广州出版社、太白文艺出版社索赔20万元一案日前宣判。记者前天从市一中院获悉,路茗茗一审败诉。 1992年11月,路遥先生英年早逝。此后,路遥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他的妻子林达和女
市一中院认为,在林达签订该出版协议时,路茗茗还未满18岁。作为路茗茗的监护人,林达有权在不损害其利益的情况下处理双方共有的出版权利。因此该出版协议有效,两出版社并不侵权。宣判后,路茗茗表示要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