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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问题”甲肝疫苗现身北京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3日02:47 新京报

  属国家药监局禁用批次,5月进京以来尚未给市民接种,已被就地封存

  本报讯(记者魏铭言)因安徽泗县疫苗事件而被国家药监局通报停售和禁用6批次甲肝疫苗中,目前已有一个批次在北京发现。昨天,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说,这批次“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目前已在北京市疾控中心库房内被封存。市疾控中心则表示,这批被禁止接种的甲肝疫苗进京以来尚未给市民接种。

  记者从市疾控中心免疫预防所获悉,北京市以前也使用过浙江普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甲肝疫苗,但接种后的反应都是安全的。这次被通报发现的疑似“问题”疫苗,是5月份从浙江普康公司购进的,尚未开始接种;在药监部门证实疫苗没有问题之前,绝不会擅动这批疫苗,因此公众不必紧张。

  同时,市药监局副局长方来英说,目前中国生物制品检定所正在对6批次被通报的甲肝疫苗做检测,只有等检测结果出来,才能证明这些“问题”疫苗是否真的存在质量问题;到时,也会根据检测结果对北京疾控中心目前封存的这批疫苗做妥善处理。

  另外,目前,市卫生局正在和市药监局联手,在全市范围内检查被通报的6批次“问题”疫苗,严防出现疫苗的私自销售和接种现象。

  接种甲肝疫苗须知

  接种对象

  :甲肝疫苗属于自愿自费接种的第二类疫苗。凡是对甲肝病毒易感者,年龄在1周岁以上的儿童、成人均可接种。

  禁忌症

  :肝炎患者以及发热、急性传染病患者,严重慢性病患者,有免疫缺陷的人、孕妇、严重过敏体质者和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的人不可接种甲肝疫苗。

  接种反应

  :注射甲肝疫苗后,正常应无全身或局部不良反应,一般8周左右产生甲肝抗体并维持3~5年。

  接种注意事项

  :(1)启开安瓶和注射时切勿使用消毒剂接触疫苗;(2)疫苗应为透明、澄清液体。如有浑浊、异物或安瓶有裂纹者,均不得使用;(3)接种疫苗时应使用配置的自毁型注射器,防止交叉感染。

  相关专题:安徽泗县甲肝疫苗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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