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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民警徇私枉法被判刑2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3日05:02 北京晨报

  新华社电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公安分局原插花派出所民警陶伟,近日因犯强奸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受贿罪,被阜阳市中级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

  现年35岁的被告人陶伟,2005年2月7日因涉嫌犯罪被逮捕。法庭审理查明,2004年1月28日中午,颍东区插花镇汪寨村村民訾某的二姐夫张某被打。时为该所值班民警的陶伟接警后带人出警并处理此事。陶接受訾某所送现金4300元。后先后五次索
要訾某现金30400元。陶伟又借故先后两次将訾强奸,还抢走现金700元。(江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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