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开展“阳光行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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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3日07:01 河北日报 | |||||||||
各级妇联组织对因家庭暴力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实施救助 本报讯(记者薛惠娟)7月1日,省妇联分5路对因不堪忍受家庭暴力以暴制暴的部分女犯的子女进行了慰问,捐赠救助款2500元,并为孩子们送去了学习和生活用品。与此同时,省妇联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联干部组织开展“阳光行动”,对因家庭暴力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实施救助。
“阳光行动”救助的主要对象为:近年来各市、县因家庭暴力引发刑事案件,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目前仍在押服刑,导致家庭生活出现较大困难,愿意并希望得到社会救助的家庭。活动期间,各级妇联组织将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进行调查摸底;对这些家庭组织开展一次“特殊的访问”,了解其在子女就学、家庭生产、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加以解决;与这些家庭结成帮扶对子,并建立长期帮扶关系,定期上门走访,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各种实际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