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各高中不得乱宣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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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3日08:53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7月2日讯(记者彭东实习生马晓莹)记者今天从济南市教育局了解到,在7月5日中考录取即将开始之际,济南市教育局提出将通过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并要求各公办高中不得进行专门的招生宣传。 据了解,7月5日济南市中考分批次录取工作将开始,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济南市教育局提出,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要实行招生政务公开,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考试招
济南市各初中学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学生会等形式准确解释宣传招生政策和规定要求,各招生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接访工作,热情、耐心、真诚、准确地向学生及家长提供咨询服务,并将录取结果在校务公开栏或学校网站上公布。济南市教育局特别强调,今年中考招生过程中,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再进行专门的招生宣传,杜绝一切有损于学校和教育形象的言行,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严禁高中学校利用各种形式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严禁以经济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与家长、学生签订承诺性合同或者协议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