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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不能私自随意改造房屋了:市民扒门改窗要办手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3日09:25 黑龙江日报

  进入六七月份,又到了市民进行房屋装修的旺季,但哈市市民不能再私自、随意改造房屋了,近日《哈尔滨市房屋改修改建管理暂行规定》出台,对房屋改修改建行为进行了新的规范。6月27日,记者采访了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王雄伟,请他就该法规的内容进行了详细阐释。

  解读人: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王雄伟

  20%以上装修具破坏性

  问:进入6月,是市民装修的旺季,但为何哈尔滨市要出台《哈尔滨市房屋改修改建管理暂行规定》这样的法规,其目的是什么?

  答: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满足经营和居住的需要,人们积极拓展和充分利用房屋的各种功能。在这一过程中拆改房屋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及承重构件造成房屋安全隐患的问题十分突出。

  据哈市房屋安全鉴定部门不完全统计,20%以上的装修改造行为都是破坏性的,居民往往按照个人的需要和喜好对房屋进行改造装修,随意拆改承重结构和主体结构、新挖或者扩建地下室、在承重墙上开门扒窗或者扩大原有门窗尺寸等等,这些行为严重削弱了房屋的整体性、耐久性和抗震性,造成了墙体下沉、墙面开裂、楼板断裂等房屋损坏事故,严重的还造成房屋坍塌事故,危及到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为了充分保障居民的居住和使用安全,依法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哈市房产住宅局制定了《哈尔滨市房屋改修改建管理暂行规定》。

  问:新的规定适用于什么范围?规定中指的房屋改修改建的含义是什么?

  答:本规定适用于哈市城市规划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已竣工验收备案并交付使用房屋的改修改建管理。

  其中本规定所称房屋改修改建,包括拆改房屋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 含窗改门、墙扒门、改变门窗尺寸等,以及拆改房屋承重构件的行为。

  问:按照新的规定,居民进行房屋的改修改建要遵循怎样的原则?

  答:房屋改修改建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规范使用、科学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房屋改修改建应当保证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性。

  禁止危及房屋安全的装修

  问:入住新居,每家每户必然要进行房屋改造装修,什么样的装修是不允许的?

  答:按照新规定的内容,房屋改修改建不得从事下列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行为: 一 挖建、扩建房屋地下室; 二 拆改房屋基础、梁、柱;三其他严重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行为。

  问:二手房一直是市民抢购的焦点,入住二手房很多市民也要扒窗扒门地大装修一番,请问规定中对二手房的装修有什么特别要求吗?

  答:没有特别规定,但在购买二手房时,市民一定要小心谨慎,到相关部门查一下是否是危房。因为按新规定,经房屋安全鉴定部门鉴定为危险或者严重损坏的房屋,是不得改修改建的。所以市民一旦入住此类房屋,是不能随意进行改修改建的,否则被查处时要受到重罚。

  问:据了解,哈市还有部分居民住在单位分配的公有住房里,那么公有房屋是否可以进行装修和改造呢?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手续?

  答:公有房屋可以改修改建,但应当依照《黑龙江省城镇公有房产管理条例》的规定,经产权单位同意后,到哈市房产住宅局和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问:市民在装修时,可能涉及向外扩建,这样在办理改修改建手续时,还要到哪些部门办理手续?

  答:市民装修后要向外扩建的,除涉及哈市房产住宅局的手续外,可能还需要规划、城管等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所以根据规定,市民在办理完哈市房产住宅局的相关手续后,还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办理其他部门手续,才能进行扩建的改造。

  房屋改修改建须征得邻居同意

  问:很多市民询问,旧房、老房质量不过关,不可随意装修,但搬入新房,是不是就可以随意装修和改造了?

  答:按照新规定,不论新、旧房屋只要房屋装修过程中涉及拆改房屋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含窗改门、墙扒门、改变门窗尺寸等,以及拆改房屋承重构件,都必须到哈市房产住宅局办理审批或者登记备案手续。如不事先进行登记,一经举报,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并进行经济处罚。

  问:市民总认为改修改建自己家的房屋只要自己同意就可以,但据了解根据新规定,一些房屋改修改建必须要到哈市房产住宅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内容。

  答:除了公有房屋依照《黑龙江省城镇公有房产管理条例》的规定,经产权单位同意后,到市房产住宅局和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外,其他房屋改修改建也应当到哈市房产住宅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提交有关材料,审批合格后方可开工。

  问:市民办理改修改建手续应当如何办理?

  答:市民在房屋改修改建前,应向哈市房产住宅局提交以下材料:

  一 申请人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或承租证。

  二 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文件。

  三 四邻书面同意意见。 四 房屋安全鉴定书。

  此外,申请人为房屋使用人时,还应当提供房屋所有人的书面同意意见。

  问:新规定中首次设立了四邻书面意见书,请问什么是四邻书面意见书,有什么作用?

  答:四邻书面意见书是市民在改修改建房屋时,征得左右邻居同意的证明,是办理手续的必要材料之一。其有利于维护与房屋毗连的其他相关居民的合法权益,减少邻里纠纷的发生。(生活报)

  作者: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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