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泗县甲肝疫苗事件追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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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3日14:12 法制晚报 | |||||||||
今年5月 北京从浙江普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购进一批次 禁用甲肝疫苗京城有库存 问题疫苗的处理方法是销毁 但市疾控中心的疫苗在运输和储存方面没有问题
本报讯(记者柳姗通讯员黄显斌)今晨,记者从有关部门得到证实,因安徽泗县疫苗事件而被要求停售和禁用的甲肝 疫苗,目前已有一个批次在北京发现。但北京市疾控中心的疫苗在运输和储存方面没有问题。 市疾控中心称,被发现的这批禁用甲肝疫苗是今年5月从浙江普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购买的,尚未开始给市民接种, 目前被封存在市疾控中心库房内。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暂停销售和使用浙江普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041107、050 107、050104、050201、050301、050305等6批次“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其中041107 批次已过期失效。 目前,北京市卫生部门正在进行全面检查,防止接种的不良反应和一些不良事件的出现。被要求停售和禁止使用的6 个批次甲肝疫苗,由北京市药监局负责取样和对安全性进行检测,北京市疾控中心会根据检测结果对目前封存的这批疫苗做妥 善处理。 新闻回放 6月28日,在安徽泗县甲肝疫苗事件中出现异常反应的住院人数累计已达300人,6岁女孩李威不幸身亡。 随着追查,安徽滁州一个叫张鹏的疫苗经销商浮出水面。2004年8月,一起发生在江苏省宿迁市的疫苗事件亦与 他有关。江苏宿迁与安徽泗县是两省交界处,张鹏在此两番销售问题疫苗绝非偶然,一个庞大的地下疫苗销售市场早已存在。 这一事件在5个方面违反《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未向主管部门汇报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接种者多 年未经过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和考核;出现异常反应后拖延报告导致受害人数增加;未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购买疫苗 ;运输疫苗过程未使用冷藏车违规改用空调车。 最新说法 卫生部初步认定“泗县疫苗事件”的原因为群体性心因反应。专家解释,这主要是一个或少数中心人物影响整个群体 的心理变化,从而导致躯体变化,这些人所陈述的症状在医学检查中得不到证实,根本检不出任何器质性变化。 至于“泗县疫苗事件”,专家认为,要尽快找出原因,打破这些接种孩子心理与生理互相作用的恶性循环,分散治疗 ,进行心理疏导,以排除顾虑,减轻其心理压力。 专家提醒 解放军302医院门诊部主任、主任医师李跃旗指出,正常情况下接种甲肝疫苗而出现不良反应通常可自愈。家长应 了解孩子接种后的不良反应,以消除恐慌,防止出现群体性精神性反应。 甲肝疫苗属于非血源制品,接种后不会传染甲肝及其他疾病。初次进行预防接种者,注射后应现场留观半小时,防止 发生速发性过敏反应。因人体对甲肝疫苗的耐受良好,大多数人接种后不会出现任何不良反应。 少数人会在接种部位发生轻度红肿或疼痛,属于正常的不适反应,不必进行特殊处理,一般在24小时至72小时内 可自愈。局部反应较重时,可在72小时后局部热敷,每日数次,每次10分钟至15分钟。 相关规定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未在规定的冷藏条 件下储存、运输疫苗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所储存、运输的疫苗予以销毁。(相关报道见A11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