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失谁赔·访谈保险业界:巨灾险该"生"却没"证"(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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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3日14:41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每遇大灾,都是财政拨款和民间捐赠为损失“埋单”? 本报记者 李青 7月1日,广东省农业厅、财政厅紧急安排农业救灾复产补助资金500万元;6月29日,广州市民政局向社会公布了捐赠账号……为帮助洪灾中受损的人们重建家园,南粤大地正在掀起一场从财政到个人、从企业到社团的捐赠热潮。但有业内人士进言:“财政和民间捐赠不应当是为巨灾损失‘埋单’的唯一渠道。” 巨灾险缺位因无精算基础? “巨灾险”?洪灾发生后,记者致电各保险公司,听到“巨灾险”三个字,保险公司不约而同表示,旗下众多险种中,并没有“巨灾险”。 “巨灾发生的周期、造成的损失没有数据支撑,保险公司怎么做精算?怎么承保?就算是保险公司肯承保,费用太高,没人投保;费用低的话,保险公司的损失谁来背?”人保广东分公司一相关人士向记者说。业内人士普遍表示,寿险、健康险费率的厘定主要是依据不断更新的生命周期表以及各个在保病种的发病统计;财险费率的厘定也是因为有长期积累的相关出险数据,巨灾险难推,主要是因为没有精算基础。 但也有人对此表示反对。“自清代以来的各种洪水数据目前基本都有,而有关天气、台风等数据,自建国以来的也基本齐全。关键是没有一个部门对气象、测绘、民政、财政等部门进行协调”。 要有机构来统筹风险管理 广东洪灾发生后,农村成为受损大户,农业险因此被提上日程。但业内人士表示,跳出本次洪灾,矿难、火灾、地震、台风等巨灾都应寻找“纾解”损失的渠道。 据了解,目前保监会正与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地震局等有关部委协调,力争从财政、税收、立法等方面提供扶持性政策,为地震、洪涝等巨灾保险鸣锣开道。业内人士表示,由于目前我国应对巨灾风险的职能机构分散,有必要成立对巨灾风险管理进行统筹协调的政府机构———巨灾风险管理协调委员会。人保、平安等保险公司则表示,“即使推出巨灾险,在体制上应当是国家财政、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共同参与和负担”。 要善用资本市场转嫁风险 “向资本市场转嫁风险是化解巨灾损失的重要‘武器’”,中国人民大学保险系副主任许飞琼表示。据了解,在金融体系发达的国家,凡是遇到巨灾,除了依靠国家救助外,各种金融手段如保险、巨灾风险基金、巨灾期货、巨灾证券等会同时发挥风险转嫁的作用,以缓解巨灾带来的经济损失。 以1994年为例。1994年以来,全球大约有价值126.17亿美元基于保险的证券在资本市场上交易,涉及50多家再保险公司和投资银行,其中近三分之二是涉及巨灾风险的。 专家同时建议,我国巨额灾难保险可大力借鉴国外保险业发达国家的成熟做法。比如,借鉴日本地震保险的做法,由政府充当灾难保险的再保险人,相关保险公司具体承保巨灾风险;借鉴美国洪水保险经验,将洪水保险从基本保险中分离出来,对洪灾易发区实行强制保险。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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