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疫苗危机此起彼伏政府于己有反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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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3日16:06 南方都市报 | |||||||||
疫苗危机似乎有蔓延之势。安徽泗县甲肝疫苗风波还未平息,尚有96个孩子仍需住院观察,吉林图们市又出现44名小学生接种出血热疫苗后发生不良反应,正在图们市人民医院接受治疗,家长们正焦急地等待有关部门给个说法。一连串的疫苗危机显示,假冒伪劣疫苗的生产、销售、使用已是自成体系、危害广泛。媒体的调查也表明,在苏皖北部,一个庞大的地下疫苗市场活跃已久。
不过,这个地下市场能够长期运行,各级政府防疫部门似乎有配合默契之功。通常,基层卫生防疫部门购进疫苗的途径有二:直接向上级卫生防疫机构购买,或者在地下市场从有照或无照药商手中购买。正常情况下,基层防疫部门倾向于从药商手中购买,因为这里的进货价格远低于上级防疫部门——省市县各级卫生防疫部门每一级都要赚钱,对疫苗层层加价。而乡镇防疫站同样想赚钱,于是它本能地选择私商的供货——各地疫苗价格由上级防疫部门的供货价格决定,从药商手里进货,利润就可以凭空翻几番。基于同样的理由,我们可以推测,市、县卫生防疫部门同样倾向于绕过上级规定的正规渠道,而从药商手中进货。在这样的体制下,正规厂家的产品也会流入地下市场。这样,药商成了下级卫生防疫部门赚钱的伙伴,基层卫生防疫部门很难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甚至会联合药商来抵制药监部门的监管。 另一方面,由于各级政府无力解决防疫部门,尤其是基层防疫站的人头费和事业费,也就默许各级防疫机构通过疫苗买卖解决其财政困境,对于违规从药商处购买疫苗的事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样的制度不可能不出问题。在出问题之后,简单地指责地方卫生防疫部门和基层防疫站利欲熏心无济于事的。可以设想,各级防疫部门的官员和工作人员未必没有责任心,但假如他们长期缺乏足够的经费,甚至不能维持正常的生活,就不可能不走上歪门邪道,靠山吃山,依靠贩卖疫苗赚钱养活自己。本应肩负公共卫生责任的防疫机构却变成了商业性机构。 要让卫生防疫部门让人信赖,就得使其没有理由、也没有机会经营疫苗,这就需要政府解决防疫体系的财政匮乏问题。疫苗危机的背后是财政在公共防疫事业上的缺位。 自SARS危机以来,这个问题已经引起广泛关注。就在这轮疫苗危机之前,6月1日,《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正式生效,其中专门有一章《保障措施》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应当保证列入国家免疫及各省自行确定的免疫规划中的疫苗预防接种所需的经费。推测这一条例的立法意图,可以确定一点:凡是列入政府免疫规划、强制民众接种的疫苗,民众都可免费接种。这应当是疫苗接种的一项原则:谁强制,谁埋单。预防疾病的公共危害,正是政府的责任所在。强制接种的疫苗完全免费,将从根本上防止各级卫生防疫机构变成疫苗的经营者,疫苗在进入政府防疫体系之后,就不再是商品,防疫机构的责任仅仅是提供接种服务,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对于除此之外的二类疫苗,即民众自愿接种的疫苗,政府仅有监管之责,而无经营之权。这类疫苗的流通应当是完全市场化的。私人经营疫苗并没有错,问题出在药商经营的同时,政府的防疫部门也在进行经营,且与私商结成一个利益共同体。两者平时是互相勾结,遭到舆论压力时药监部门则只打击药商,药商缺乏稳定预期,其行为必然趋向机会主义。其实,在健全的监管框架下,疫苗市场同样是可以信赖的。 公共防疫体系必须进行改革,基本目标是明确政府的公共防疫责任,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首先需要财政强化其公共性,使政府的防疫体系有能力免费向民众提供强制免疫服务。在此之外,再通过放开市场与强化监管,形成一个健全的自愿接种疫苗服务市场。 推荐专题:安徽泗县甲肝疫苗事件 相关专题:媒体观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