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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社评:取消经济适用房 不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3日17:03 中国广播网

  经济适用房和市场商品房的同时存在,正是体现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既坚定地运用市场配置资源,同时又切实履行自己社会责任的价值取向———这应该是我们在目前乃至今后相当一段时间里如何看待经济适用房的首要前提

  近来,一些专家重提取消经济适用房。我们认为,此议甚为不妥。

  6月27日新华社的一则报道说,因北京天通苑、三环新城放号、抢号事件,引发了业内对经济适用房的种种非议,全国政协委员傅继德在两会期间提交的《关于停止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的提案再次被提起。该提案“表明目前的经济适用房开发建设存在很多弊端”:“在社会诚信系统没有建立的条件下,购房者家庭年收入证明等材料可以通过多种造假途径获得,导致经济适用房大量流入了实际上并不缺房、着眼于升值的投资者手中,给国家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这种做法一方面因不通过招标容易滋生腐败,另一方面因对房屋售价控制不严而使开发商取得不合理的利润。”需要明确的是,我们完全同意“目前的经济适用房开发建设存在很多弊端”这一判断,而且也认为目前经济适用房开发建设和销售中确实存在上述诸问题———但我们不同意因此就得出必须“取消经济适用房”的结论。在我们看来,上述诸问题的产生并不是实施经济适用房政策所必然带来的,而是我们一些相关部门在具体执行中或智慧不够,或执行不力,甚或某些具体执行者不负责任,乃至违章违纪而造成的。首先,实施经济适用房政策十几年来,很多低收入者因此而改善了居住条件。就像报道中有关专家所说的那样:“如果取消经济适用房,将导致一部分人永远买不起房子。”因此,必须看到,经济适用房和市场商品房的同时存在,正是体现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既坚定地运用市场配置资源,同时又切实履行自己社会责任的原则———这应该是我们在目前乃至今后相当一段时间里如何看待经济适用房的首要前提。其次,社会诚信系统的建立当然十分重要,但这也是一个过程。就像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是建立在诚信基础上,但我们不能因为诚信不够就不搞市场经济一样,我们也不能因为社会成员诚信不够,就不履行政府的社会责任。在此前提下,放号、抢号事件与伪造家庭年收入证明材料等等问题,都是可以通过更细致、更严格、更科学的措施加以解决的。第三,不可否认,虽然实施经济适用房政策已经十多年了,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无论是在总体设计上,还是在具体配套和实施中,都还有诸多粗糙之处,比如廉租房的启动问题、资格认定问题、运行程序的科学化问题,以及对骗取购房资格的造假者和审核者的责任处罚问题等等,都需尽快加以严格和完善。事实上,造成目前经济适用房中诸多令人无法容忍现象的原因,从主观上讲很大程度是我们的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在具体执行中智慧不够、不负责任的结果。比如一个政府投入诸多补贴而用于低收入者的房子,为何要建成一百几十甚至二百多平方米?这也是像家庭收入可以造假的吗?如果是,那也是开发商与某些监管者出于某种私利不负责任,甚至合谋的结果———像很多问题一样,解决经济适用房问题也要立规矩并严格执行。否则,再好的政策也将被糟蹋掉……因此,我们认为,在目前情况下,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是个好政策,现在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是否取消经济适用房,而在于如何使这项政策得到完善并严格而科学地执行。(评论员孙德宏)来源:工人日报责编: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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