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购者将面临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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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00:2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 为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淮南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日前出台。 据介绍,淮南的经济适用房将控制在中小套型,面积为60~90平方米。申请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必须是非农业常住人口,家庭年收入和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该市公布的标准。
居民购买经济适用房后,登记机关应在房地产权证上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住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出售时,按照届时该市住房市场综合评估价的15%比例交纳收益金。对弄虚作假骗购经济适用房的个人,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已购住房或者由购买人按市场价补足购房款,并可提请所在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行政处分;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有关部门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石红彦 石放)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