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征个税没时间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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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01:08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央视消息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7月2日表示,对于二手房交易中收取个人所得税的做法,目前只是个别地方的试点。刘志峰说,这个问题呀,反正目前国家没有考虑这个事,杭州是实行过,实行了半年不到吧,取消了。 对于取消的原因,刘志峰没有做进一步的解释。
有专家表示,目前我国城市二手房交易市场本身就非常冷清,以北京为例,二手房交易量不足整个房地产市场交易量的10%,如果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话,对二手房市场又是一个不小的打击。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中国地产杂志主编杨重光说,通过税收调节房价是一种趋势,一些地方在二手房交易中征收个人所得税也是借鉴了国外的做法,但实际操作中遇到了问题。 征税的高低应该很好地考虑,另外,征税的一些细节没有做具体的规定,细节上有漏洞,一部分人改变交易的方式来逃税。 为了打击楼市的投机炒作行为,杭州、南京、青岛相继出台政策,规定个人转让居住未满5年的房屋必须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其中杭州在2004年1月1日就实行了这项政策,南京和青岛则在今年6月1日起实行。 这些措施给三地二手房市场带来了较大冲击,杭州连续8个月二手房交易量不断萎缩,每月平均降幅在10%以上,在这期间,税务部门仅收到了3000多宗个税,而且还出现了卖家把税费转嫁给买家的现象,间接抬高了房产交易的价格。2004年9月1日,杭州暂停了这一做法。南京也遭遇了类似的情况,在新政策出台半个月后,6月16日,南京市房管局局长陆春林表示停止征收这一税种。目前只有青岛还在执行这一政策。 作者:朱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