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假如“纪委”不出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01:19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合肥广齐建设集团在南昌市遭遇质监局违法执法,大批租赁物品被扣。经法院判决后,败诉的南昌市质监局只返还了部分被扣物品,由此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但公司的赔偿申请却始终没有回音。几个月后,案件忽然峰回路转,南昌市质监局不仅当面认错道歉,而且决定赔偿损失9.8万元。(本报6月21日、7月3日报道)

  如果把南昌市质监局的最终认错与赔偿,归结为对方法律意识的回归,这显然是不准
确的,至少是不全面的。

  如果南昌市质监局法律意识强,当初就不会违法执法。合肥广齐建设集团南昌分公司是一家扣件租赁公司,而不是生产厂家,其扣件质量如何,应由工商部门负责监督。南昌市质监局以质量不合格为由,对其扣件予以查扣。由于执法主体不对,这明显是一种违法执法行为。

  如果南昌市质监局法律意识强,就不会对法院判决的执行大打折扣,对受害方的赔偿申请置之不理。法院已经判决撤消该局所作的两次《扣押决定书》,证实了扣押行为的违法性。按照《国家赔偿法》明文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受害方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身为行政机关,南昌市质监局不会不知道这一规定。

  在对南昌市质监局有关人员的法律意识与执法素质有了清醒认识后,合肥广齐建设集团为讨回损失,一方面向安徽省工商联寻求支持,一方面向媒体寻求舆论声援,同时向南昌市纪委投诉举报。虽然工商联的维权行动与媒体的舆论监督对公司成功索赔起了重要作用,但不能否认,“隔山打虎”的效果毕竟有限,倒是南昌市纪委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更令人注目。报道指出:“南昌市纪委接到合肥广齐南昌分公司的投诉举报后,立即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据透露,江西省质监局已作出对部分责任人予以撤职处理的决定。”在这一背景下,南昌市质监局不仅向受害方赔礼道歉,而且很爽快地答应赔偿损失,并限定了赔偿日期。

  法院代表法律权威。纪委虽然也是依法办事,但毕竟是按组织程序操作的,因此其权力色彩与权力背景十分鲜明。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如果没有南昌市纪委及时介入,此事会是一种什么结果?

  作者:华睿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