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现“被禁疫苗”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01:38 东方早报 | |||||||||
据新华社北京电 因安徽泗县疫苗事件而被药监部门要求停售和禁止使用的6批次甲肝疫苗,在北京刚刚发现其中一个批次,但是这些甲肝疫苗并未开始给市民进行接种,目前还处于库存状态。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表示,这批疫苗处于库存状态,并未对市民接种。目前北京
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梁万年同时表示,按今年6月1日实施的关于疫苗流通和接种的管理条例,甲肝疫苗属于二类疫苗,群众可自愿自费接种,过去北京一直有市民自愿自费接种甲肝疫苗。梁副局长表示,安徽出现这种情况以后,北京立即采取了一些措施,市卫生局专门下达了文件,要求各区县卫生局、各级各类预防机构和医疗机构以及接种门诊,要严格地按照国务院对疫苗流通与接种的条例来执行。同时要求,“问题疫苗”在没有查清楚之前,暂不能继续接种,同时再进行进一步的检查,防止接种的不良反应和一些不良事件的出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