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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驾顾客车辆肇事洗车工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02:33 山西晚报

  本报讯(记者康景林)一位没有驾照的洗车工酒后竟私自将客人的车开出洗车行,没想到却将两位路人撞得一死一伤。7月1日,肇事者被法院判处6年有期徒刑。

  4月7日15时许,省城张先生驾自己的奥迪A6轿车到杏花岭区老王汽车美容车行洗车,因有事便将车钥匙留下,和车行老板约定稍后来取。当晚6时,看到洗好的车迟迟无人来取,没有驾照的洗车工周斌在酒后私自将张先生的车开出车行,行至太原市北大街加油站附近时
,将正过马路的梁某和马某撞倒。肇事后,周斌驾车逃逸,没有得到及时救治的马某死亡,梁某受伤。

  杏花岭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周斌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赔偿受害人及其家属各项经济损失7000余元。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徐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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