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征个税暂不推广建设部副部长表示,目前部分城市收取个人所得税的做法只是试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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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03:57 新晚报 | |||||||||
本报综合消息虽然目前已经有一些城市尝试开征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但国家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2日表示,对于二手房交易中收取个人所得税的做法目前只是个别地方的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尚无推广时间表。 在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刘志峰表示:就这个问题,目前国家没有考虑这个事,杭州市实行过,实行了半年就取消了。对于取消的原因,刘志峰没有做进一步的解释。有专家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中国地产杂志主编杨重光认为,有的房主为了增加自己的收入,暂时不卖,限制了二手房更活跃的交易。杨重光说,通过税收调节房价是一种趋势,一些地方在二手房交易中征收个人所得税也是借鉴了国外的做法,但实际操作中遇到了问题。征税的高低应该很好地考虑,另外,征税的一些细节没有做具体的规定,细节上有漏洞,一部分人改变交易的方式来逃税。 据悉,杭州、南京、青岛相继出台政策,规定个人转让居住未满5年的房屋必须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其中杭州在2004年1月1号就实行了这项政策,南京和青岛则在今年6月1号起实行。不过,目前杭州和南京都停止了强制交纳个人所得税的作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