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法庭开庭 孩子“状告”家长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04:05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小法官一声令下,社区道德法庭开庭。昨日,大渡口区新山村新一社区的30名青少年在社区道德法庭上(如图),就“青少年是否可以上网”一案,进行了一场紧张激烈的“法庭辩论”。 道德法庭上,法官、陪审员和书记员一个都不少。一位因家长阻止不能上网的男孩是原告,而男孩妈妈坐到了“被告”席上。法庭上,30多位未成年人分原、被告两方各执一词
“原告”认为,“网络文化不是原罪。在全球信息同步的当今社会,在网上,我可以查阅大量资料和信息。看不看暴力色情内容,是看自己的把握和控制。如果家长不放心,我们可以在家长的陪同下上网。” “被告”则反驳,上网对孩子有很多消极影响。首先对身体不好,尤其影响孩子视力,而且网络上充斥着大量的暴力、色情和血腥的内容,对青少年的心理发展也会造成危害。 “被告”方还认为,家长不可能随时都陪你上网啊!再说,青少年本身思想不成熟,自治能力差,很难避免接触网络上的不健康信息。 一番唇枪舌战后,大学一年级的法官刘俊对案件总结宣判:“我宣判,双方都无罪,青少年可以上网,但要把握尺度,尽量发挥网络的积极作用,让网络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本报记者赵君辉摄影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