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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龙”帮教4少年犯获“新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06:5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渝首例暂缓宣判案审结,4少年表现良好被判缓刑

  四少年结伴抢劫落网。为挽救他们,南岸区法院今年2月作出暂缓宣判、用3至4个月时间对其改造情况进行考察,再视其表现处以刑罚的决定。昨日记者获悉,4被告因暂缓宣判期间表现良好被判处缓刑。据悉,此案是重庆首起暂缓判决后宣判的案件。

  4少年10天抢5人

  15岁的亮亮(化名)和另3名涉案同学都是巴南区某中学的学生。去年10月5日,几人一起谋划怎么“找钱”。他们来到巴南区李九公路九公里路口时,见青年女子赵兰(化名)独自路过,便抢走赵的挎包后逃离现场,抢得现金70元和一部价值756元手机,4人将手机卖后获赃款450元。

  同月8日下午2时,他们在南岸区一地下人行通道抢劫行人梅莉(化名)现金460元、银行卡等财物。得手后,4人住在旅店里,钱花光后又继续作案,10天共作案5起,涉案金额2000多元。在第5次作案时,其中一人被群众和受害者抓住,其余3人随后被警方抓获。

  法官决定暂缓宣判

  检察机关指控4少年涉嫌抢劫犯罪。2月20日,南岸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审理后认为,案发时,4人都未满16周岁,犯罪过程中未使用凶器,又有悔罪表现;法官还了解到,几个孩子成绩本来不错,其中亮亮还是优等生,学校也愿意接受他们,法院遂决定对4人实行暂缓判决。为让家长尽到监管责任,法院还向家长发出了监管令。亮亮在宣判后当庭承诺,回到学校要认真读书。另外3少年均表示要听从家长和老师管教。主审法官告诫孩子父母,不要把挣钱看得比教育子女更重要。

  联手帮教挽救孩子

  在暂缓宣判期间,法院将4被告的家长及所在学校列为帮教责任人,学校成立了校长任组长的5人帮教考察组,制作了系统全面的个人帮教计划,家长也提出书面监管承诺;法官则为4被告建档,将《考察手册》发送学校,要求校方严格按照法院要求对4人在校情况实施考察。

  与此同时,法院、学校、家庭、被告人之间还建立了“一条龙”的帮教联系制,即由亮亮等人每周在《考察手册》上填写改造心得,并由班主任老师写出帮教效果,每半月校方评定,法官每月到校检查一次;家长每天主动与老师交换意见,掌握孩子的思想动态;4人每月书面向法官呈交思想汇报。

  亮亮心存感激地说,在暂缓宣判期间,法院和学校没有嫌弃他们。“我们一点都没有被抛弃的感觉。”

  据学校有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在严加管束的同时,鼓励他们参加班级活动和体育竞赛,着力塑造他们的劳动意识、集体意识、责任意识,逐步矫正其不良品行。记者徐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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